王丽英代权利人邱月瑞向我局报失一九九四年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合国用(1989)字第129号,位于合浦国营三合口农场红旗住宅区四一区(十)129号,面积为80.00平方米,权属性质为国有,现申请给予补发。有异议者须于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同时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0月20日
新闻推荐
...
合浦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合浦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