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合浦同乐红木家俱厂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合浦中站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登记及补发土地使用证手续。原登记使用权人:合浦同乐红木家俱厂,证号:合国用(1996)字第 241号 ,面 积 为5424.3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权属性质为国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书面主张权利并提供有关权属证明材料,逾期无异议,遗失的证书自行作废,同时我局将报县人民政府批准核发新证。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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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合浦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