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西地税系统首例因申报计税价格与核定价格差异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以合浦县地税局胜诉告终,原告合浦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征入库税款110余万元。在胜诉这一结果的背后,税务人员对于应诉材料的全面准备,向法律顾问寻求专业的帮助,以及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于案情的多次分析研究,均保证了办案过程中对调查取证的重视,确保了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使该案一审、二审均获胜诉,进一步捍卫了税法尊严。(彭悦 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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