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志军)经市政府同意,《北海市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出台。今年起,北海市市级选择合浦县及石康镇作为首批试点(其他辖区参照实施),开展创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屯和“乡村规划我做主”活动,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序、农民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农村建设新路子。
按照《方案》,将在合浦县探索建立由县级规划建设管理部门、乡镇规划建设管理站(所)、村委会、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规划协管员)参与的四个层级构成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新体系。为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将引导建立乡村规划建设理事会,聘请乡村规划协管员,制定村规民约,建立健全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
随意建房,不按规划建设,是“有新房无新貌”的病灶。为此,北海市将在试点地区实行乡村规划建设许可制度,乡村规划区范围内的村民建房必须符合乡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面积控制、建新拆旧(列入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名录的除外),以及方便群众、简便易行、限时办结的原则实施规划、建设许可,建立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必要条件的乡村建设管理机制。
为加强农村规划建设指导,试点建立乡村规划师与乡镇挂钩联系机制和农村建筑工匠领建机制。农村建筑工匠可以兼任农村规划建设协管员。组织和鼓励传统工匠施展手艺、重新带徒授艺,传承技艺。
在村庄建设中,为引导农民不占耕地,特别是不占农保地建房,试点选择荒山、荒坡地,在做好村庄规划的基础上,探索试行先期配套建设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再引导农民依山就势建房,避免农民挤占基本农田建房的违法行为。
按照部署,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试点工作将按照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分期分阶段推进。在积累和总结试点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屯活动,并逐步向其他乡镇推进,最终实现乡村规划建设管理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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