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底,在北海市北部湾广场,一年轻男子持刀将正在跳广场舞的大妈砍伤。近日,北海海城法院作出宣判,该男子被判刑1年6个月。
去年5月25日20时许,李某与姐姐在店内发生争吵,之后负气携店内的西瓜刀外出。为发泄不满情绪,李某在北部湾广场上持刀将3名正在跳广场舞的市民砍伤。寻衅滋事后,李某逃回姐姐的店面内。
当晚9时30分许,李某到北海市公安局公园路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在之后赔偿被害人各类经济损失。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寻衅滋事,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伤3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但李某有自首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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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北海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