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3月3日起)。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海市海洋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北海市海洋局:贵州路34号 联系电话:2062876 邮编:536000
北海市海洋局
2015年3月3日
新闻推荐
开展“利剑”行动
...
北海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北海这个家。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