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2年11月13日进口铅矿(报关单号:720220121022102338),已缴纳保证金110000元。现有关手续已办妥,决定退还保证金10068.56元,请尽快到我关办理有关手续。自本公告之日起,超过一年你公司仍未来办理退款手续的,我关视同你公司放弃资金,按照规定将其上缴国库。该公告正本已于2017年6月16日在我关公告栏内张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北海海关
2017年6月16日
新闻推荐
本报讯为更好地征询纳税人意见,加强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及工作纪律的监督,改进国税机关、税务人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北海市工业园区国税局开展廉政大回访。该局结合纳税评估工作,随机抽...
北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北海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