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温庆磊
通 讯 员 程树文
本报讯 6月24日下午,博昌派出所接到耿某某报警称,他在博兴县博昌办事处东谷王村的租住屋被人撬窗入室,被盗黑色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一台,价值3000余元。接警后,博昌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最终确认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当晚22时许,经过周密布控,民警在东谷王村一出租房屋内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当场起获耿某某被盗的黑色戴尔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手机4部。经查,20岁的胡某于2011年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期两年执行。在缓刑期间,胡某某不思悔改,先后多次窜至东谷王村出租房内入室盗窃笔记本电脑4台,手机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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