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书江 付立杰
本报滨州讯 近日,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建立起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入学救助制度。明确规定了滨州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凡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被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9月10日前给予每人4000元的一次性救助。同时,各县区还将建立起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救助档案,并按时将救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全部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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