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3924000热线讯 6月3日,本报就沾化车主王丙勤车祸理赔一事做了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报询问事态发展情况。
6月3日上午,记者联系到了王丙勤。“6月2日11时,他们和我达成了处理协议。”王丙勤告诉记者,协议中永安保险滨州支公司答应先支付5万元赔偿金,而剩余赔偿款则在6月底赔付,“5万元我已经拿到手并给了宋晓鹏,他伤最严重,现在都没钱治病了。”
据王丙勤介绍,他和宋晓鹏现在的生活都比较困难,“出事的车基本报废,现在我和他又没有工作,加上伤了这么久,生活都成了大问题。”
而对于当天在保险公司门前挂条幅的行为,王丙勤表示自己行为确实有些偏激,“但也确实是没办法了,生活都成问题了,当时实在是急坏了。”对于与永安滨州支公司达成的协议,王丙勤表示,“只能这样了,别的也没办法,希望他们这一次能够遵守诺言,月底能按期赔付,千万别再拖了。”
对于王丙勤说的“协议”,永安保险滨州支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2万元是支公司的赔偿权限,再多就必须报告上级公司。”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对王丙勤的遭遇也很同情,但公司的确权限有限,“这5万元是从水电费和工资等方面抽出来的,他们都伤得比较严重,先支付给他们这些钱用来治病和生活,剩余赔偿款6月底能结清。”
记者在永安保险滨州支公司工作人员处获悉,王丙勤理赔一案已经上报到西安总公司。
□本报记者 张凯 希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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