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真
本报滨城讯 近日,滨州市工商局滨城分局的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正常的市场检查时,对停在某市场院内正在卸货的货车进行了依法检查,当场查获假“玫瑰香老醋花生”30箱。
经查实,当事人王某自2009年8月份起,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己家中生产加工花生米,然后又从河北一印刷厂定制包装袋进行包装,采用自己送货或托运的方式销往山东各地市场。
据了解,王某拿成本为2元/袋加工好的老醋花生,以2.1元/袋的价格对外销售,截止被查时,已售出3万袋。其包装袋上印有的QS认证标志编号、卫生许可证号、工商注册号等标示涉嫌是伪造的。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3000元并处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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