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家用车辆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逐渐增多。按常理,开车撞了人,要积极施救,可是司机初某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却悄悄逃逸,结果被认定负全部责任,失去了减轻罪责的机会。后来他良心发现投案自首,积极赔偿了受害人损失,才被滨城区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9年11月4日21时34分许,初某驾驶解放大货车沿803线由南向北行至滨城区滨北办事处东关村路口处时,撞到了由东向西步行过公路的张某,致张某死亡,后初某肇事逃逸。案发后,初某良心发现,于11月12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经过。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东城区大队依法认定肇事逃逸的初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时间:9月18日
地点:滨城区人民法院
物质水平提高了,精神素质也得跟着提高才行,肇事逃逸这种事真的忒缺德,就算亡羊补牢也该接受道德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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