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补贴
涨了近50倍
市人保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增加取暖费的根据是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0年度起,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取暖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00元,原取暖补贴标准不再执行。企业离休人员取暖补贴标准比照当地机关标准执行,当地机关没有提高取暖补贴标准或者执行的取暖补贴标准低于1100元的,按每人每年1100元执行。
按通知调整取暖补贴的退职人员,是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离退休(退职)人员发放取暖补贴所需要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支付;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4.5万余人
将享受到实惠
据了解,1986年前后山东省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由12元调整为24年,随后一直没变。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省里1100元的统一标准,滨州市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约有4.5万余人,他们今年将首次领到比以前近50倍的取暖补贴。“12月将全部到位,随养老金一并发放。” 该负责人表示。
◎小房取暖
不用自己掏钱
很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得知取暖补贴上涨,心里非常高兴。退休的王先生激动地说,“我和老伴两个人一共能领2200元,今冬取暖费不用自己掏钱了。”
以滨州市最近几年的取暖收费标准计算,24元也就够一平方米多一点,这次一下调整到1100元,让不少领到补贴的退休职工乐开了花。按照新标准,如果家里有两名企业退休职工,今年可以领到2200元钱,能缴纳90平方米左右的取暖费,这样小房子的退休职工自己不用掏1分钱就可温暖过冬了。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目前,他们正积极筹备企业退休人员取暖补贴的发放工作。今年的取暖补贴标准将由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增加了近50倍,于12月随养老金一并发放。
□本报记者 纪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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