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希彤
通 讯 员 陈春民
本报讯 近日,滨城工商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使用质量不合格肥料引起的消费纠纷,为该区秦皇台乡东高村村民高艳蕾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元。
3月份滨城区秦皇台乡东高村村民高艳蕾从滨城区秦皇台乡供销社农资配送中心第七连锁店朱新美处以每袋180元的价格购买“硫酸钾”肥料9袋(每袋重量为50公斤)。外包装标示为德国润丰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生产,总价1620元。4月份,高艳蕾将购买钾肥使用到自种的30亩棉田中,使用后棉花生长速度过缓,未达到钾肥应有效果。遂于6月4日向滨城工商分局单寺工商所投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部门立即着手调查。经实地调查,投诉人的30亩棉田明显较同地块棉花的生长速度缓慢,叶面发黄。委托滨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检测后,检测结果显示钾含量为0.6,单项判定为不合格,检验结论也显示样品不合格。
工商部门随即对化肥经销商销售不合格化肥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双方由此引起的消费纠纷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经销商向投诉人高艳蕾赔偿损失6242元。
新闻推荐
▲戴上验光镜,看看《鲁北晚报·视听周刊》滨州精益眼镜公司总经理刘燕表示,“‘鲁北晚报欢乐社区行\’活动的举办,给我们企业提供了一个真情回馈社会,回馈社区,回馈百姓的机会,希望今后...
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滨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