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温,滨州市各游泳池纷纷爆满。记者 李成强 摄
□本报记者 纪方方
通讯员 盖东滨
本报讯 日前,市卫生监督局对全市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整治督查活动,检查结果显示总体良好,90%的游泳池基本符合卫生要求,1家游泳场所限期整改。
据悉,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游泳场所是否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公共用品用具、池水和浸脚池消毒,循环净化设施是否运行正常,余氯和ph值等检测设备的配备,强制通过式浸脚池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建立健全消毒产品索证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是否对池水水质进行公示。同时,对池水进行采样监测。
据市卫生监督局环境卫生科盖科长介绍:“检查发现绝大部分单位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有池水消毒净化措施,消毒记录健全,配备了必需的水质自检仪器,设立了规范的强制通过式浸脚池,配备了水质公示牌,涉水产品索证制度、五病调离制度等卫生制度健全,在游池入口处设立了禁浴标示。”
据介绍,水中游离性余氯是游泳池水主要卫生指标。此次检查中,对10家游泳池的池水游离性余氯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都符合《游泳场所卫生规范》所规定的0.3mg~0.5mg/L。
“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盖科长介绍道,主要表现在有的游泳场所不能每天对水质监测结果进行公示,有的浸脚池游离余氯浓度不符合标准。
据了解,检查过程共提出针对性监督意见23条,对1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抽检空气、池水等样品15份,检测项目70余项,合格率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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