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纪方方
通 讯 员 赵 军
日前,滨州市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未来五年,结合滨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新特点,大力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养老服务业,全面提升“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水平,让老年人生活得更加幸福和更有尊严。
>>养老保障:
实行补缺与普惠相结合的多种方式的养老补贴制度
健全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实施企业职工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标准。
健全养老补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实行补缺与普惠相结合的多种方式的养老补贴制度。逐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90-99岁无固定收入老年人每月最低50元。经济发达县区可增至每月80元,年龄段可覆盖到80岁以上高龄老人。鼓励村(居)集体组织对老年人给予多种形式的养老补贴,倡导经济条件允许的村居集体组织对老年人实行福利供养。
健全贫困老人救助制度。优先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低保”和社会救助对象。优先将城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纯老年人家庭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农村贫困老人无房户和危房户全部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银龄救助工程”,对高龄特困及重点对象给予特别救助,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
>>医疗保障:
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
加大老年医疗保障力度。到2015年,城镇老年居民医疗保险覆盖率达90%以上,农村老年居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达到98%以上。全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有老年人健康档案,开设老年人常见病专科和家庭病床服务,覆盖面达到全市老年人口的90%以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将老年人优先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并在个人缴纳费用、报销比例、保险病种等方面给予照顾。优先对特困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进行医疗救助。认真落实为65岁老年人免费查体制度。
提高老年医疗服务水平。政府兴办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逐步设立老年人门诊和老年病房;乡镇医院、农村和城市社区医疗站(所、室)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增加方便老年人就诊、治疗、护理、康复等设备器材。老年人日间护理、康复床位达到3000张以上。具备全护理、半护理服务床位占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量30%以上。
>>养老机构:
机构养老床位年均增长保持10%以上
建设2处市级示范性老年公寓;各县(区)建立一所面向城镇老年人服务的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以乡镇敬老院为基础建立乡镇老年服务中心,具备较强的居家养老服务功能;30%以上的行政村以集体组织为主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十二五”期间,机构养老床位年均增长保持10%以上,2015年城乡机构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
“十二五”期间,各县区、乡镇(街道)、城市社区和农村中心社区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网点,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与通信、信息服务业的融合,建设1处以上以呼叫中心为中枢、以养老服务企事业单位和有关服务行业加盟、市场化运行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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