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穆晓娜
通 讯 员 门爱霞
本报沾化讯 一瓶食用油拿在手里,打眼一看是“芝麻香油”,近看配料表发现“玉米油”竟占了85%,仔细观察瓶子上的标签,发现在竖行标注的“芝麻香油”四个大字的右侧有两个极小的字“调和”,而且这两个字被标在标签底色极重的位置,一般消费者不仔细观察几乎很难看见这两个字,便误当做香油买回家食用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新年伊始,沾化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来到一家粮油店,在检查进货台帐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店从滨州某批发商购进的芝麻香油进价仅为8元钱,与20多元一斤的市场价悬殊太大,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怀疑,于是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该批香油。经执法人员检查,便发现了开头的一幕。
经查,当事人张某为图赚钱快,完全忘记了自己的进货查验义务和商业信誉,专门挑选价格便宜、质量低劣的商品进货,利用农民文化知识水平低、信息相对闭塞和识假辨假能力低的特点,专门在偏僻农村销售。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中有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虚假、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目前,执法人员已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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