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崔 畅
通 讯 员 寇明慧
本报讯 “这个牌子的花生油标签上的内容是否有检测证明?”“请把产品的相关检测报告拿出来。”“没有出厂日期的食品不允许销售。”“两类不同食品混装礼盒,外包装必须标注两个QS标志。”春节临近,工商部门组织人员严把食品安全关。1月14日,记者随滨州市工商局和滨城分局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鲁北蔬菜批发市场、徐家农贸市场、银座黄河店等多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节前食品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节日消费相关商品
1月14日上午,工商执法人员来到鲁北蔬菜批发市场,重点检查了市场上的猪肉经营商户,严格检查猪肉经营户证、照是否齐全,并严格落实索证(定点屠宰经营许可证、肉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索票(进货发票)制度,并要求各商户出具相关报告和票证,对进货渠道、原始凭证等进行核实。多数食品经营店能按照要求,提供凭证和检测报告。
此次食品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市区农贸市场和超市内的鲜肉、水产品、冷冻食品、农副产品、食用油等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执法人员对各商户进货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把关,督促市场、超市内的猪肉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质量把关、质量承诺、不合格肉品退市等制度。严格落实临近保质期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和食品包装及标签标识信息提出规范和整改。
>>食品安全标识不容忽视
检查中,市场上一商户出售的“蒙山花”食用油商标与规范标识有一定差异,执法人员现场对商户进行提醒,要求其立即改正,并在今后经营中加强规范。对超市内销售的散装食品、蔬菜、礼盒食品等,检查其存放是否符合卫生保存标准,是否标注符合标准的标签,上架销售食品是否标有生产日期及保质期。对包装标识不符合标准、无生产日期、无法出具票证等情况,执法人员一一对经营户提出了整改意见。
在一家从事食品销售的个体超市里,执法人员对超市中堆积在货架上各类食品的包装、商标、摆放,及店内悬挂营业执照、食品卫生执照等进行检查和规范。“像这样的混装礼盒,里面装有两种肉类制品,外包装盒上面需要注明两个QS标识,如果只有一个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同品种的食品混装时,不能用一个标识。”执法人员拿起一盒牛肉与鸡肉混装的食品礼盒,提醒消费者注意辨别食品安全标识。
>>如遇食品安全问题及时维权
通过此次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的主要农贸市场和超市的检查,目前市区节日市场的食品安全状况整体情况良好,但个别不规范经营现象依然存在。如冷鲜肉外包装没有任何标识、食用油没有检测报告,罐装食品不张贴标签、猪肉索票落实不到位等。工商执法人员每检查出一户,便第一时间提醒经营者,要求其立即整改,规范进货流程,严禁出售标识不全食品。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注意辨别。
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节日期间购买食品时,要注意辨别食品的外包装和标签,注意食品的生产日期、QS标志、质检报告、合格证等与质量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内容,不要选择标识不全的产品。同时树立消费维权意识,在购买商品时向经营者索取购物凭证,妥善保管,以备发生消费纠纷时方便维权。必要时消费者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
新闻推荐
活动名称 时间地点迎春联欢晚会 ...
滨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滨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