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纪方方 通讯员 刘怀秀 王丽丽
本报讯 3月21日,滨州市举行器官移植专项整治启动仪式。据悉,山东省仅有13家医院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格,截至目前,滨州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属非移植医疗机构,尚无开展器官移植的资质。
据了解,重点检查非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非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否有参与摘取健康人体器官的行为;是否规范开展移植配型实验;是否为非法从事器官移植相关工作提供场所、人员及设备等。门诊部、诊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是否为非法从事器官移植相关工作提供医疗场所、医护人员及医疗设备等。
一旦发现有非移植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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