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刚 通讯员 蔺静 报道)近日,一张用热明白纸张贴到了各小区楼道门口:尊敬的各位热用户,如果您在用热方面需要我们的服务,请随时拨打鑫诚热力24小时客服热线0543—5085085、0543—3401111;计量用户请您拨打热计量电话:0543—5081190。这是鑫诚热力有限公司为方便市民用热而推出的便民举措。
鑫诚热力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注册资本1110万元,总资产5.5亿元,隶属于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市城区渤海十一路以西区域的集中供热工作。经过多年发展,该公司服务的城区供热范围内共敷设供热主管网260公里,建设供热首站2座,二级换热站109座,供热能力1500万平方米,预计2016—2017采暖季用暖单位260余家,用暖面积约850万平方米。
该公司供热管理部主任李桂荣介绍,为了做好供热工作,公司建立健全了投诉机制,设立了24小时公开投诉电话,随时有人值班,接听用户咨询和投诉,为用户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
供热期间,该公司对处理用户投诉规定了时限。对涉及供热设施漏气、漏水的投诉,在接到投诉后一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及时修复。对涉及供热温度等有关供热质量的投诉,在采暖期开始后10日内,接到投诉后5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应当在接到投诉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另外,该公司已建成自动化监控平台,可对首站及二级换热站实现远程监控。首站及二级站的压力、温度、流量、热量等运行数据,不但能及时上传到监控平台,还能对二级换热站实现远程控制。该平台不但节省人力物力,大幅提高供热效果,还可采集用户热计量表数据,为热计量收费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实现了用户可控、单位可调。
如果用户反映室温不达标,该怎样认定和退费?李桂荣说,出现室温不达标时,用户须提出检测要求,由供热单位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检测。检测标准按照《滨州市供热条例》进行室内检测,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数据一式两份,经供用热双方签字(章)确认。经检测,用户室温不合格且属于供热单位原因造成的不热,可予以办理退费手续。相应热费的退还,用户应当在采暖期结束后至5月31日前,到热力公司客服部办理完毕。因非供热单位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合格的,不属于退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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