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崇州市日前调整了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其中包括对残疾军人(含伤残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的残疾抚恤金;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的定期抚恤金;在乡老复员军人、在乡抗日战争老战士、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核参战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时间从2012年10月1日起,截至3月15日调标及补差金额已全额兑现。(李雪松)
新闻推荐
市中医医院康复理疗科是医院中医特色治疗科室,于2012年创建成成都市重点中医专科建设单位。该科有微波治疗仪、C臂X光机、臭氧治疗仪和射频消融治疗仪等多种诊疗设备。主要采用针灸、推拿、火...
崇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崇州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