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会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适当扩大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试点。试点行业纳税人8月1日起实现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开始执行增值税制,9月1日起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
为扎实推行此项“十二五”期间的重大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四川省、成都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安排,国税局成立了“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郭建智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业务组、征管服务组、技术组、宣传保障组,各组统筹兼顾、责任明确、紧密配合,分解落实各项试点工作任务,确保“营改增”试点推行工作顺利实施。
5月14、15日,组织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及信息中心业务骨干参加了成都市局组织的“营改增”师资培训会。
5月1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营改增”相关政策征管业务培训。
5月20日,在崇州国税行业网开辟“营改增”专栏,及时发布“营改增”相关政策、问题解答及工作动态。向纳税人公布“营改增”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在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了“营改增”咨询台,目前已累计接受纳税人的各类咨询150余人次,同时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宣传载体向广大纳税人宣传“营改增”工作。
5月20日至6月10日,完成了崇州市地税局移交过来的458户试点行业纳税人的实地调查核实工作。经核实,274户属于此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其中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2户。
6月8日,领取了《四川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辅导教材》及《办税指南》,并及时组织发放到纳税人手中,对纳税人进行“营改增”相关政策的初步宣传辅导。
6月13日,召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征管业务数据录入专题工作会,具体安排部署了征管数据录入工作,从全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录机,确保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的完整、准确,为征管工作夯实基础。
下一步,国税局将继续按照省、成都市国税局的统一部署,做好“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认定、防伪税控系统的发售发行及安装工作,发票配售的前期准备工作,财税库银及网上申报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纳税人8月1日后能在国税局办税窗口购买到发票并正常开具,9月1日起顺利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从而实现营业税与增值税的税制转换、开始执行增值税制。政策咨询电话:028—82219807
028—8227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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