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崇州市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店招广告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店招广告的设置管理要求。
《实施意见》确定了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对店招设置制定A、B、C、D、E五种方案。凡申请设置店招的,必须按照方案规定的位置、规格、色调等要求进行审批和设置。
招牌设置应当不影响规划审批的建筑物正常间距,不影响建筑物采光、通风和消防救援等正常功能,不破坏建筑结构,不遮挡建筑主体,不影响建筑风貌,与市容景观和周围环境相协调,做到清爽、美观。不得利用建筑物楼顶或者建筑物二十米以上外立面设置招牌;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市政公共设施。
实行一店一招。除临街底层经营性用房外,多个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且需设置招牌的,应当由该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建筑物内统一规划、集中设置。
(张海峰)
新闻推荐
牟家忠(右一)在五星村调研本刊讯6月9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牟家忠到白头镇五星村调研指导“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在白头镇五星村,牟家忠察看了村级活动室和立体养殖项目...
崇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崇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