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现场10月10日以来,崇州市开展公路沿线摆摊设点专项整治,交通、城管、公安、工商等部门和所在乡镇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市城乡主要公路沿线开展声势浩大的摆摊设点整治行动,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10月23日,执法组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0余台次,共清理和劝离公路沿线摊点2000余处(次),有效保障了交通安全,保障了主要公路通畅,提高了整洁、美观的形象。
一筐苹果成为试金石
10月22日,怀华路锦江乡乌尤村徐家林路段,一筐苹果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在千呼万唤不见物主的情况下,执法人员试着端起苹果筐移开时,苹果的主人闹嚷嚷地出现了。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导,物主主动端开了苹果筐。殊不知,就这样端走了一筐苹果,防止了一个“马路市场”的反弹。
据了解,怀华路徐家林处,曾是水果摊点聚集的地方,多的时候10余家摊点一字排开,水果叫卖声此起彼伏,骑电瓶车的、开长安车的纷纷停车,或选购水果,或打探行情,好不热闹。人多车多,差不多占了半边车道,安全隐患突出,好几次差点出车祸。几年前,崇州市对这个自发形成的马路市场进行了取缔,但水果旺季仍不时出现反弹现象。“一筐苹果就是一个试金石,试试整治是不是动真格。”一位执法人员介绍说,整治贵在防微杜渐,公路上一筐苹果不移开,要不了多久就会形成一个马路水果市场。
宣传到位些摊点搬离也更乐意些
光华大道明珠大桥至集贤路口一带,是摆摊设点比较多的路段之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崇州市不仅劝离了摆摊的商贩,还在此树立了宣传标牌,宣传沿路摆设摊点对公路交通造成的安全隐患,提高群众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意识。
据执法人员介绍,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崇州市除了制作宣传标牌,还散发宣传单,向公路沿线群众发放《严禁在公路及公路留用地内摆摊设点通告》、《路政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等资料3000余份。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崇州市向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交通安全、公路保护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爱路护路意识,扩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公路交通安全管理。采访中,一位王姓商贩表示,政策宣传清楚到位些,他们将摊点搬离公路也就更乐意些。
强调以人为本加强疏堵结合
近年来,随着城乡统筹发展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将土地流转了,成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怀华路、崇双货运大道、光华大道等主要道路成为农民工进出崇州城区的主要通道,人流量大增。同时,崇州市以街子古镇为代表的旅游景点景区迅速崛起,也吸引了大量游客,在川西旅游环线、重庆路、成温邛高速公路安仁连接线等主要道路沿线车流、人流的数量也迅速增多。在这些公路沿线慢慢聚集越来越多的摊点,摊贩们经营水果、蔬菜等,形成了新的“马路市场”。
当前时值深秋,正是蔬菜、水果大量上市的季节。崇州市主要公路沿线的“马路市场”问题愈发突出,造成的道路交通隐患也越来越突出。面对新形势,市治理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崇州市道路沿线临时摊位占道、乱摆乱设、乱搭乱建现象的指示精神,开展公路沿线摆摊设点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保障公路安全通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公路交通效率,构建安全顺畅的交通环境。
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疏堵结合,规划和落实集中经营区,引导各经营摊点向集中经营区迁移,确保摊点规范设置,做到集中经营、规范管理。同时,加大对非法占用公路和危害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决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公路的行为。
(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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