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协开展新《消法》宣传
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新《消法》”)今年3月15起施行。除了首次明确规定商家不能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外,新《消法》还明确规定网购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遇消费欺诈获三倍赔偿等权利,并且有赔偿情况出现时网交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这意味着网购消费者拥有了三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尚方宝剑”,网上购物更安全、更放心了。
(本版组稿刘瑞宇)
无需说明理由消费者七天内享有“后悔权”
众所周知,现在网上购物退换货时,商家会让你先填写退换理由,待店主审核确认后才能继续进行退换。如果商家在审核时不承认消费者的理由,退换货就很可能完不成。李先生最近正是遇到了这样的麻烦,自己在网上给孩子买了个推车,拿到货后发现车太小,决定退掉,结果商家以不是质量问题为由不同意退货。“货也不能退,推车摆在那里也用不了,真是窝火。”李先生愤愤地表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各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网络购物投诉20454件,占销售服务投诉量的52.4%。
新《消法》实施后,退换货问题将不再成为消费者网上购物的后顾之忧。新《消法》确认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规定除鲜活易腐、在线下载等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物品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无需说明理由。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必要条件是“退货的商品应该完好”。国家工商总局法规司负责人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完好是指商品本身没有毁损,包装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违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给退,是不符合新《消法》规定的。
遇消费欺诈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
最近天气干燥,市民李女士在电视上看到某知名品牌润肤霜的宣传后在某化妆品网店购买了一瓶,结果发现寄回来的商品是另一名称相似的品牌,而商品的外包装和知名品牌商品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李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可是商家坚持自己不存在欺骗。李女士到消协和工商部门投诉,甚至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一咨询才知道,即使胜诉也只能获得1倍的补偿,且程序太复杂。李女士最后放弃了维权。事实上,很多消费者在网购遇到消费欺诈时,大多因可期望的维权收益太小,而付出的成本太高所以最终放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消法》有望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象。按照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
要求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如果因为商品和服务存在缺陷造成死伤的,依据各地经济水平发展情况,最高赔偿200万元以上。崇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蒋旭东表示,新《消法》提高了商家赔偿数额,提高了对违法商家的惩罚力度,有利于建立良好的网购秩序。
同时,新《消法》首次增加了精神损害赔偿,规定经营者有侮辱诽谤、限制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能提供商家准确资料网交平台先行赔付
“在网上购买东西,拿到实物的时候发现跟照片相差很大”市民小童诉说着最近一次网购经历,这也是不少网购者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退换货问题,商家不予理会,似乎对差评也没有太在意。原来一些商家注册时使用了假名,过不了多久又可以换个名称重新注册。
新《消法》的规定则规避了消费者购物遇到的此类风险。按照规定,若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需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此外,新《消法》还强调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本版漫画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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