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镇党委书记肖瑶
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镇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主体责任。
一、转变思想观念,强化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查找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打破过去党风廉政建设由纪委主抓的惯性思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要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自己的主要职责,改变过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捆发包给纪委,自己只当“裁判员”,工作推动不好就打纪委“板子”的旧观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既要当“裁判员”,又要做“运动员”,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做到领导班子“不松手”、党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二、转变工作思路,增强落实主体责任实效。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在认识,根本在行动。必须纠正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得过紧会影响队伍稳定等错误观念,确立改革、发展、稳定、反腐“四位一体”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党政齐抓、纪委协调的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教育实践活动中通过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口头抓”向“制度抓”转变,切实整改“好人主义”现象,纠正对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倾向,强化党委班子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担当意识,面对原则问题敢于“亮剑”,面对不正之风敢于斗争,发现问题敢于提醒,坚决把腐败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提升落实主体责任制度保障水平。一是实行党委主体责任报告制度。党委班子成员每年以书面形式向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二是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年初党委对各班子成员和各办(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年底严格目标考核。三是实行述责述廉制度。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其结果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四是实行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和村(社区)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办(所)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五是实行纪委约谈制度。镇纪委书记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听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收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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