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自2009年以来,崇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仅实现了制度上的全覆盖,还连续六年实现参保率达98%以上,有效缓解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有力地保障了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医保制度不断完善,崇州市参保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2014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群众每人每年可享受最高200元的门诊报销额度,住院基本医疗每人每年报销费用最高达17.98万元。如果参加了大病补充保险,最高报销限额可达40万元。而且从2014年1月开始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不需要格外缴费,一年内单独住院或多次住院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部分可分段报销,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1%。
报销程序不断优化。参保群众在大成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提供自己的医保卡、身份证,出院时就可以在医院直接报销费用;即使没在医院报销,参保人员出院后带上出院资料只需跑一趟医保大厅,稍等片刻就可以确认自己的报销金额。医保局承诺15个工作日把报销费用打到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极大地方便了参保群众。
(戚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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