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礼炮轰鸣后,5元和1元的人民币从天而降。昨日上午11点,锦江区橡树林路一家零食店开业,随着礼炮升空,人民币被冲上天。
不过,零食店老板的做法涉嫌违法,因为他在人民币上盖了零食店的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此举涉嫌故意毁损人民币。
几声炸响,天上掉钱
零食店老板许家鑫称,新店开业之际,他想用一些促销手段,最终确定天降钞票。许家鑫找到礼炮店,定做了20门礼炮。5元和1元的纸币被充塞进礼炮内,确保礼炮在点燃后能将人民币喷射出来。他们共在礼炮内充塞了300多元的人民币,都是5元和1元的纸币。
另外,礼炮内还充塞有点钞纸。“点钞纸寓意财富,很多人也没见过,比较新奇。”
昨日上午11点,在街舞队表演完后,6支礼炮被摆在了店门。工作人员点燃礼炮,“嘭嘭嘭”连续几声炸响后,彩色的礼花和人民币一起在空中飞舞。附近小区的一名住户捡到了两张5元和三张一元的人民币,让她诧异的是,每张人民币上,都盖有一个有着零食店名称的醒目红章。“盖了这么大一个章,这钱还怎么用?”
店内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些盖有章的人民币其实是店内的优惠券。“5元的是85折优惠券、1元的是9折优惠券,点钞纸最高的有8折的优惠券。”许家鑫解释说。
盖章涉嫌毁损人民币
零食店在人民币上加盖章印的做法,是否涉嫌故意毁损人民币?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电话联系到中国人民银行成都支行,一名负责人民币流通与管理的工作人员称,在钱上加盖章印的做法,已涉嫌“故意毁损人民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得知这一情况后,许家鑫称,他们考虑到了这个问题。“盖了章的钱作为打折依据,我们会进行回收,再用专业的清洁剂,将钱币上盖的章清除掉;如果顾客不愿意要这个打折凭据,我们也可以现场兑换给他等额的、未盖章的人民币。”成都商报记者 胡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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