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彧希)近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该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相应的补贴和激励机制。
按照《实施意见》,成都市域内企业吸纳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后的6个月内,依托其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人社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对劳动者开展岗前培训,劳动者取得初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由人社部门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同时,企业组织在岗职工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具备资质条件的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或由企业自行培训,参加培训职工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社部门按照技师1000元/人、高级技师1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在企业青年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将由市人社局牵头,每年组织百名企业青年职工免试就读技工院校,各技工院校对脱产学习的企业在职职工可注册为正式学籍并按规定免收学费,学习职工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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