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青吉好 王旭 记者 陈松)记者3月19日从成都市公安消防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办法》,首次将全市各区(市)县政府消防宣传经费标准纳入考核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成都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消防工作考核办法》,对全市各区(市)县政府消防工作考核责任主体、组织形式、考核内容、评分方法、结果运用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各区(市)县年度消防宣传工作经费预算标准不低于地方消防经费总量的5%,或户籍人口人均年度消防宣传经费不低于0.5元”作为硬性指标,纳入政府工作考核范围。
成都市户籍人口目前有1170万,居全国城市人口第四位。按照每人每年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经费不低于0.5元的标准计算,全市每年将有600万元消防宣传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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