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明海 蒋君芳)10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提交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成都市体育条例(修订草案)》获悉,成都市经营游泳、潜水、攀岩、漂流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门槛”提高、责任加重。注重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安全保障,从源头上进行规范,为本次《修订草案》的最大特点。
对于违规经营的处罚也同步提高。参照《全民健身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新闻推荐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段俊国延伸中医“望诊”法——人物名片段俊国,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党委书记、成都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学科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带头人。其领导的...
成都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成都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