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午,残疾人士夏宏在妻子邱洁的陪同下,在红星路二段站上了37路公交车,在夏宏出示了自己的二级残疾人证明后,公交司机仍要求邱洁必须购票才能坐车。按照国家相关法律,一级、二级残疾人和一名陪同人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夫妻俩当场与司机争辩无果后,只得投了币。本来坐到人民中路就要下车,夫妻俩一直坐到万家湾终点站,向公交公司讨要说法。车队负责人曾言东调取车上监控视频后,当即向夏宏道歉,称司机刚上岗,对公司规定不熟,今后一定会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并提出按照公司规定赔偿夏宏十倍车票,即20元。但夏宏并不接受,要求公交公司赔偿他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并要求公交公司承诺立即全面整改。
9月30日,夏宏将运兴公司以“一般人格权纠纷”起诉到青羊区人民法院,法院当天即受理。曾言东表示,消费者选择按照正规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公司也会积极应诉。成都商报记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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