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记者 王英占)近年来,成都积极探索以仲裁的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纠纷,在全国率先设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不断拓展社会纠纷化解渠道,健全社会纠纷调解机制,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步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近日,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申报的“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获得第三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随着成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农民可以平等地参与生产要素的自由流转,农民的产权意识得到增强。农村产权流转过程中,也产生了多种多样的纠纷。在此背景下,2011年9月,成都成立了“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借助成都仲裁委员会这一法律平台,运用具有一裁终局、法律强制力的仲裁手段,努力解决农村产权流转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
成都市在全国率先成立农村产权仲裁院,是民商事仲裁制度在解决农村产权纠纷上的一种创新和突破,从仲裁体制上建立了处理农村产权纠纷的制度性平台,开拓了当事人依法依规解决纠纷的新途径。
三年来,农村产权仲裁方面收到仲裁申请69件,通过协调处理49件,立案受理20件,审结18件。同时,仲裁渠道的设立,也使成都农村产权纠纷信访量明显下降。例如:仲裁院设立当年即2011年,成都市城乡统筹委员会受理信访案113件,第二年即2012年受理13件,信访件下降了88.5%。
下一步,成都市将严格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纠纷仲裁制度,进一步提高仲裁公信力,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农村产权矛盾纠纷,努力为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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