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重点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财物、起诉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依法治市重大决定,在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上着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狠抓自身严格司法,把强化内外监督作为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有力保障。
主题1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促进公正司法
全国率先
建信息化平台监督侦查活动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5月,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推出信息化监督平台,将侦查活动监督事项按照侦查办案流程分解为39类341个监督项目,全面涵盖了各个侦查活动监督点。
据介绍,该平台是依托成都市检察院与侦查机关共同会签的“侦查监督和执法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基础上开发建立的。平台最大的特点是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接,实现了在审查逮捕办案中适时、同步、准确、全面对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目的。目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已全面覆盖投入使用。
变口头为书面 监督效果有据可查
据介绍,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在以往的办案实践中,对于情节较轻的侦查违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大都以口头方式提出纠正意见,情节严重的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在建立该平台时,针对情节较轻的侦查违规违法行为设计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变口头纠正为书面纠正,使监督执法有据可查,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检察机关监督无果、侦查机关执法监督无方的局面。
同时,侦查机关接到通知书后如有异议,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复查,检察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出复查决定并告知侦查机关。
跟踪监督61项审判活动
去年,成都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了相互监督制约工作意见,建立定期联系、情况通报、执法考评协作等制度,将监督结果作为监督方和被监督方的绩效考评依据,强化监督协作配合和结果运用。依托信息化平台,将审判活动程序中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事项细分为16个大项61个小项,全部植入信息化平台进行跟踪监督。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利用该平台,共监督审限、送达等程序性问题143个,提起刑事抗诉88件,同比上升112%。
排除非法证据281份
据介绍,为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基本法律原则,2014年依法排除非法证据281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防范冤假错案发生。
此外,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461人,同比上升8.3%。对27名逮捕后经审查无继续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加强民行诉讼监督 提出抗诉22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保护人民群众民事合法权益,这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据介绍,在过去的一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2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8件。
同时,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司法人员违法行为调查、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三大专项行动。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进行司法监督。
有效防止司法权滥用
纠正违法219件
在法律监督工作过程中,全市检察机关面对司法腐败行为毫不手软,通过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了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市检察院加大了惩治司法腐败力度,强化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依法监督不按规定程序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侦查取证、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纠正违法219件,有效防止司法权滥用。
主题2
自觉接受监督 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作为法律监督者,更需要接受监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狠抓自身严格司法,把强化内外监督作为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的有力保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邀请市人大代表575人次
上述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了全院领导、部门负责人直接联系人大代表制度,运用“两微一端”、手机报等新媒体,加强与人大代表的常态化交流。
去年,市两级检察院共邀请市人大代表575人次开展座谈调研、观摩庭审、视察工作。对人大代表以各种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整理成17大类、48个具体问题,逐一建档,逐一办理,一对一回复。
同时,对一些代表集中提出的加大对暴力恐怖犯罪、毒品犯罪、新型经济犯罪打击以及深化检察改革等11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分别制定了实施细则或开展了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切实把代表的关心支持转化为检察工作的重要推动力,把代表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创新发展的决策参考。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关于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报告后的决议要求,进一步改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防止内部干预
出台防止“跑风漏气”意见
据介绍,成都市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推行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重大刑事犯罪三类重点案件卷宗电子化,建立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全国运维中心。依托该平台,另建立了律师网上预约查询系统,方便律师阅卷,保障和规范律师会见权利,依法保障律师合法执业。
同时,全面推进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实现对全市检察业务工作的全程、实时和制度化监管,促进全市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为严肃办案纪律,坚决禁止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市检察院制定了防止“跑风漏气”的工作意见,要求全市检察干警认真执行。
以专职人员网上巡查、每季度集中评查、重点案件必查等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61件。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察干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案件质量稳步提高。
全面推行检务公开
法律文书6479份公众可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只有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经受监督经得起考验。市检察机关为此采取多项举措推进检务公开。
门户网站是广大群众了解、监督检察工作的重要窗口。据介绍,在最新一期排名中,“成都检察”官方网站在15个副省级城市检察机关中综合排名第2位。
同时,成都市在全国率先试点运行“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公开案件流程信息14963件,法律文书6479份,公开信息量占全省1/3。“作为全国检务公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我院检务公开工作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肯定。”上述负责人说。
“自己说好,不是真正的好。”该负责人介绍,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每半年委托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测评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在2014年7月的测评中,市检察院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总体形象满意度均稳健上升。
此外,继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去年在原有86名基础上增选9名人民监督员,重点监督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款物等环节,监督案件5件。
市检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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