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记者 祝迅
为确保保护生态红线规划权威,成都出台《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运用法治手段破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难题,为构建以生态培育为主体、充分发挥生态价值、突出展现城市特色的环城生态区提供了制度保障。去年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出台,解决了非机动车日常管理无法可依无据可依难题,把非机动车管理纳入了法治轨道。
2014年,被称为全面深化改革元年。推进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推进法治必须深化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路途中,成都市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始终坚持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推进法治建设。无论是《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还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都展现出成都市坚持“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有机结合的理念。
让改革成果管根本、利长远
推进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推进法治必须深化改革。成都市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积极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着力破除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以法律、规章和制度的形式把改革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让改革成果更能起到管根本、利长远的作用。始终坚持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和办法推进法治建设,将各项法治领域改革措施充分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安排,高度重视、积极推进,不断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着力构建法治成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格局,促进了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市有机统一。
要让改革深入实施,首先是科学立法。2014年,成都市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及时回应发展要求和群众的期盼,高质量做好城乡建设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环境生态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日前,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决定》。根据《决定》,要加强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改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将立法工作纳入成都改革发展总体规划和总体布局。
用法治手段规范权力运行
成都市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落实依法行政,用法治化的手段来规范权力的运行。
在规范资源权运行方面,围绕资源管理中的民主决策、业务联审、简政放权、社会公开等重点,成都市建立健全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以及重点项目用地规划、企业债券管理规定等配套制度25个,切实将资源权放在“阳光”下运行。
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成都市一直致力于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成都将原来分散设立的市建设工程项目交易服务中心、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户外广告拍卖中心等整合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在管理架构上,也实现了决策权、监管权、执行权的分离与监督。
在规范财经权运行方面,成都制定了《规范财经权运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规范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加快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和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实现重大资金由“人为分配”向“依法分配”、“人为管理”向“依法管理”转变。
在规范人事权运行方面,成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的意见》,从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招录、调任、调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市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等六个方面划出了“硬杠杠”,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
案/例/点/击
用法治手段破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难题
立法保护“生态绿肺”
首批100个界标安家
在坚持“深化改革”和“推进法治”有机结合的过程中,成都环城生态区的立法保护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这是成都市首次立法保护特定区域生态环境。
2012年底,《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从2013年开始,成都周边133.11平方公里的“生态绿肺”得到了切实有效的保护。
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用地,第一批100个界标已经在环城生态区沿线“安家”。埋设这样一个界标,不仅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到环城生态区所在的区域,更利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接下来,市规划部门将根据环城生态区的建设情况,增加界标数量。
虽然是冬天,但白鹭湾的风景依然不错。大片植物生长在清凌凌的水中,骑行在绿道中,依然可以感受到这里浓浓的自然味道。每到芦苇飘荡的季节,这里的风景格外引人关注。
这里仅仅是成都环城生态区的一部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是沿绕城高速两侧各500米范围及周边7大楔形地块内的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所构成的控制区,总用地规模187.15平方公里。其中,生态用地133.11平方公里,生态用地配套服务设施用地0.5平方公里,环城生态区开发建设用地53.54平方公里。
但此前该区域的土地利用保护力度不够,违法建设、违法用地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时有发生。于是便有了《成都市环城生态区保护条例》,以立法方式严格保护生态用地,规划土地利用,加大生态环境建设。
《条例》称,禁止环城生态区内新建工业项目,现有的工业项目将迁出或关闭,环境部门还要对环城生态区环境空气质量实施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另外,对于区域内违法建设问题,将由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拆除、恢复原状,并针对不同情况处以工程造价款10%的罚款。对于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50%的罚款。
为保护好生态用地,《条例》提出,禁止将非经营性配套服务设施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禁止新建层数为七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
《条例》称,因公共利益需要修改规划的,主管部门要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并组织召开规划修改听证会,再报市政府批准。当半数以上听证代表不同意规划修改的,将终止修改。
这样一来,成都周边的“生态绿肺”保护就有了切实的法律依据。同时,借助该条例的实施,成都运用法治手段破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难题,为构建以生态培育为主体、充分发挥生态价值、突出展现城市特色的环城生态区提供了制度保障。
新闻推荐
成都商报讯(记者韩利)成都市第四十七届熊猫灯会将于2月16日至3月15日在塔子山公园举办。市发改委介绍,本届灯会门票实行分时段价格,即2月16日至3月5日(开展至大年十五)票价为40元/人·次,其余时段为25元/...
成都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成都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