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专电(记者 葛永坤 何亚君)“最近媒体报道多起储户存款失踪的消息,其责任谁来承担?”对于记者的提问,省人大代表、四川道融民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玲说,不能单纯指责储户或者银行一方来担责。
徐玲认为,站在现有法律的角度看,公民自身对财物防范意识的薄弱和银行监管力度欠缺,是出现问题的主因。
省人大代表李华则认为,银行应该负主要责任,银行揽储,储户存款理应有安全保障,“如果银行都没有安全保障,那老百姓钱放哪儿最安全呢?等于就没办法了不是?”所以,银行是真正的责任主体。
李华坦言:“我认为钱还是存在银行最安全的,但是必须加强银行工作人员和银行管理层人员的监管,确保资金这块的安全。”
徐玲说,银行与储户之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何来解决这一问题,加强监管与防范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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