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修订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定》与2003年1月实施的原同名《规定》相比,对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显得更加严格,除了明确规定介绍组织“两非”者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罚款外,还首次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纳入到“两非”行为监管体系中。
成都商报记者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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