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闻 新都新闻 温江新闻 双流新闻 郫都新闻 简阳新闻 都江堰新闻 彭州新闻 邛崃新闻 崇州新闻 金堂新闻 大邑新闻 蒲江新闻 新津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成都市 > 成都新闻 > 正文

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我国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成都商报专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解读草案亮点

来源:成都商报 2016-06-28 17:18   https://www.yybnet.net/

明确胎儿权利,首次将胎儿利益保护写入法律;拟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10岁为6岁;预防社会养老,成年人可协议监护;拟改两年诉讼时效为三年……备受关注的民法总则草案27日首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分11章,分别是基本原则、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期间的计算、附则,共186条。按照计划,草案争取提请明年3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草案涉及的多个热点和亮点问题,成都商报记者专访了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

1

/ 胎儿也有民事权利 / 首次将胎儿利益保护写入法律

草案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草案说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为了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有必要在需要对胎儿利益进行保护时,赋予胎儿一定的民事权利能力。据此,草案在继承法规定的基础上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的保护,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未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专家解读:

这条规定意味着在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特定情况下,胎儿处于和自然人一样的法律地位,并且进一步明确了如果胎儿出生时未存活,就不适用前述规定。“现行民事立法仅在特留份制度中对此有相应规定,民法总则对这些问题的规定,是对以往民事审判实践经验的总结,也部分吸收了民法学研究的成果。

实际生活中很多与此相关的案件都出现了,但裁判者找不到明确法律依据,在民法总则中有所规定也是对现实问题的一个回应。

2

/ 六岁孩子可以“打酱油”?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降到6岁

打酱油,简单而常见的民事行为。那么,多大的孩子去打酱油,其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最低年龄是十周岁。草案将这一下限下调至六周岁,规定: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草案将民法通则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从“十周岁”降到“六周岁”,主要考虑是,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适当降低年龄有利于其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这一调整也与义务教育法关于“年满六周岁的儿童须接受义务教育”的规定相呼应,实践中易于掌握、执行。

专家解读:

“降低这个年龄,可以说是对未成年人天性的一个尊重。”王轶教授介绍,“这样修改后,6周岁以上的孩子有更多机会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比如用压岁钱买自行车、按照自己的喜好购买东西等,这也是社会对未成年人天性的包容。”

王轶教授还分析,年龄标准修改后,6~10岁的小孩能做的事情明显增多,比如说一个9岁的孩子根据自己喜好买了几百元的冰鞋,按现行法律规定,就不能赋予法律效力,民法总则出台后,则可以由孩子自行作主,因为法律将赋予了他们更多自主决定的权利。

3

/ 预防社会养老 / 成年人可协议监护

草案三十一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其他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承担监护责任。

草案说明:未成年人和有智力、精神健康障碍等情形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这部分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予以弥补。草案针对监护领域的突出问题,扩大了被监护人的范围,有利于保护其人身财产权益,也有利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好地维护老年人权益。

草案增加规定协议监护,主要是基于现实考虑。目前单位与职工之间主要是劳动合同关系,而且就业人员流动越来越频繁,单位缺乏履行监护职责的意愿和能力。与此同时,有监护意愿和能力的社会组织增多,由这些组织担任监护人可以作为家庭监护的有益补充,也可以缓解国家监护的压力。

专家解读:

王轶教授称,草案增加了成年“协议监护”等制度,完全是为了应对老龄社会中将可能出现的养老监护问题。成年协议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身体健康、意识清楚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日常生活、医疗护理、财产管理等事务提前以协议的形式,将监护人确定下来,监护人在受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到了一定年纪,有些老人可能会失去相应判断能力,在这些情况发生前,可以通过协议监护制度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这是面对中国社会现实作出的一个回应。可以避免争夺监护权、推卸监督保护职责等纠纷出现。”

4

/ 延长诉讼时效 /

拟改诉讼时效为三年

草案一百六十七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草案说明: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该期间届满后,权利不受保护的法律制度。草案根据各方面意见,吸收司法实践经验,对诉讼时效制度作了完善,将现行两年的一般诉讼时效延长为三年。近年来,社会生活发生深刻变化,交易方式与类型也不断创新,权利义务关系更趋复杂,要求权利人在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权利显得过短,有必要适当延长。

专家解读:

王轶教授表示,在民商事诉讼中,很多因为期间的计算规则不一样而导致判决结果大相径庭,因此民法总则对各种期间进行了明确、细化。在起草过程中,专家学者们普遍认为现行民法规定的两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太短了。

5

/ 明确侵权责任 /

增加“修复生态环境”

这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

草案一百六十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偿损失;(八)支付违约金;(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赔礼道歉。

草案说明:明确法律责任,有利于引导民事主体强化自觉履行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意识,预防并制裁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切实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草案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针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草案还特别增加了“修复生态环境”这种新的责任承担方式。

6

/ 见义勇为受损害 / 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草案第一百六十四条: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草案说明:《草案》这么规定,主要用以保护因见义勇为受到损害的人,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王英占

其他亮点

拟对法人作出新分类

草案将法人进行了新的划分,即“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草案明确,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其股东或者其他出资人等成员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性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的法人,为非营利性法人。非营利性法人不得向其成员或者设立人分配利润。

拟新增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

从某研究小组、某同乡会、某银行分行或支行、某电视台栏目组……对这些社会组织应当如何定义?根据草案,它们叫做“非法人组织”。

草案以专门一章对“非法人组织”进行规定。其中明确,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草案对“非法人组织”进行了列举,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利性法人或者非营利性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

“QQ币”、网游装备或将有法律保护

对于各类数据信息以及“QQ币”、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应当如何确定其权属,以及如何保护,显得重要而迫切。草案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同时列举了作品、专利、商标等9种客体,其中就包括“数据信息”。

(据新华社)

新闻推荐

新办独生子女证 延长到7月31日

成都商报讯(记者张舒)新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市民,可以不用着急在最近几天去办证了。市卫计委昨日表示,接省卫计委通知,2015年12月31日前已生育一个子女、自愿不再生育、且子女未满18周岁的夫妻,可向一方户...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我国首次审议民法总则草案 成都商报专访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领导小组秘书长王轶,解读草案亮点)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