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6月22日网上相关传言,导致万达电影股价“闪崩”市值缩水超60亿元。23日,万达集团在声明中点名微博大号“访善先生”,称将起诉造谣抹黑的微博大号。23日下午,“访善先生”在微博上致歉万达,称接受网友的批评。(6月25日《成都商报》)
因为此前的任性造谣,眼看事情闹大了,甚至马上就要吃官司的时候,才想起道歉忏悔,甚至痛哭流涕要求和对方和解,以避免巨额经济赔偿。在网络世界,这样的桥段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自媒体时代,谣言的制造和传播实在是太容易,但越是这样,越需要我们在自己言论的“一亩三分地”上谨言慎行。尤其是那些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微博大V、微信大号,更是如此。比如这次被万达集团点名的微博大V“访善先生”,在道歉信中表示“引发事端的最开始来源,并非是我,有人比我更早发微博”。可是,即便有人比你更早发微博,但对方所发的微博并没有造成广泛的传播,没有造成恶劣的影响,而你身为微博大V一旦参与转发,其传播度和影响力会大不一样,所以作为谣言的受害者拿你开刀,一点都不冤枉。
从以往的案例来看,这些涉嫌造谣、传谣的网络大咖,一旦受害人表示将诉诸法律,依法维权,几乎个个都会马上服软。这背后其实暴露出很多问题:其一,在造谣、传谣之前,他们往往抱着一种侥幸心理,以为对方不会和自己较真,所以变得有恃无恐;其二,他们知道自己捏造的或者是传播的内容经不起推敲,所以一旦对方动了真格,那么自己不管是在法律上还是道德上,都必输无疑,所以才忙不迭地道歉,寻求和解。
既然如此,他们为什么还要频频制造和传播各种谣言呢?说到底,还是为了利益。不管是为了获得粉丝直接的打赏,还是通过吸纳粉丝然后在自己的自媒体平台接广告赚钱,背后都是有着真金白银的现实利益的。
既然如此,我们要想遏制和打击网络谣言,除了需要监管部门依法加强监管、规范和打击之外,作为谣言的受害者,也应该像王健林和他背后的万达集团一样,只要有人造谣,那么就诉诸法律,让其得不偿失,这样才能“教训”造谣者,警醒其他人。□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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