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四川日报记者蒋君芳)11月17日,记者从成都发展改革委获悉,11月20日起,在成都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凭有效牌(证),在该市行政区域内以下停车场(点)和时段停放,享受收费减免政策:每天0:00-24:00,在临时占道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在市及区(市)县政府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同一公共停车场(点)首次停车,免首2小时停车费;每天7:00-19: 00,在市及区(市)县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的驻车换乘(P+R)停车场停车,收费减半。
根据成都多个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应在明码标价牌(栏)上注明优惠政策。成都市各级有关部门及单位将督促上述停车场(点)经营单位,按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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