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缪梦羽) 成都市自2004年4月1日起,依据《成都市城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3号,以下简称103号令)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维修资金保障制度,但是在维修资金监管实际中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构建“权责明确、运行高效、管理透明、使用便捷”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保障机制,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共安全,市房管局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在学习借鉴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103号令,形成了《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记者20日从市房管局获悉,《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7年11月14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12月8日正式签发,经签发后的《成都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95号,以下简称195号令)将于明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195号令颁布后,通过顶层制度设计上的完善,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将在还权于民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保障业主的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通过创建维修资金管理公约等实现提前授权,出现应急情况时可直接启动提前授权,使用资金进行维修,及时发挥出资金保障作用;此外,从申请到使用、到审价的全过程都有更严格的“第三只眼”来进行监督,并完善了对挪用、虚列工程项目、虚增工程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并将其纳入联合惩戒,保障资金使用安全……今后,成都市在破解维修资金监管难题方面走上了依法治理之路。
成都市物业事务服务中心(成都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6279050
新闻推荐
全力冲刺抢进度 加力加压再加速众志成城打赢重大城建项目“百日会战”
●本报记者李奎12月18日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连召集科室有关人员、项目管理人员、重大城建项目和监理企业负责人,对重大城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逐一梳理、再部署。12月2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