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成都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成都龙潭都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以新经济产业为主导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成都市成华区。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812.72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绕城高速,南至成南高速,西至三环路,北至成渝铁路。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28-867056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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