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陈曦
近日,在成都麓山国际社区,违停的10多辆车身上均被人贴上了“警示”不干胶,上面写着“此处禁止停车,这次提醒,下次贴满”等字样。其中,一辆宝马车车主发现后,张贴了更大一张的回应帖,愤怒回应:“车是我的私有财产,你凭什么往我车上贴不干胶?”这份回应,连同社区长期存在的违停问题,引发了社区居民和网友的讨论。
如果说社区车位实在不够用,车主不得已才选择违停,或许周围居民的反应不会那么强烈,违停车辆也不会被蓄意“报复”。可现实却是,该国际社区还有可供出租和出售的车位,价格也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有些车主要么不愿意花钱为爱车买个窝,要么觉得停在路边更方便出行,于是选择了以损害社区公共利益的方式,满足自己的私欲和私心。
社区道路被一些人当成了停车场,结果显然易见,严重影响到周围居民和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事实上,对于这种人为造成的拥堵,当地交警、社区也曾多次出面处理,结果均不奏效,甚至有的车主还顶风作案,违停之风愈演愈烈。部分车主没素质的举动,可以说激起了“民愤”;当个别义愤填膺者选择以“贴不干胶”报复这些车主时,自然就受到了一些深受违停之害居民的叫好。
违停的确是车主有错在先,可对违停车辆动用“私刑”也是违法行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只能由交管部门出面行使执法权,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无权对违停车主进行所谓“正义”的处罚。在此事件中,宝马车主虽然违停了,但是他关于车是私有财产的声明,从法律角度看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旁人有举报、控告和劝阻的权利,但是贴不干胶却涉嫌以违法的方式提醒他人违法,与“以暴制暴”又有何不同呢?
有人建议,将贴不干胶改为纸条留言,不仅能起到温馨提示的作用,也不会给车辆的清洁带来负担,更不会激起车主的愤怒和对抗。这种柔性的劝阻方式,对于那些还顾及自身颜面和形象的违停车主或许会有一定的效果,但是对我行我素惯了、无纪律缺公德的车主,却未必能起到一丁点儿的作用。
说到底,要想彻底整治社区道路违停问题,还需要社区在加强文明停车宣教工作的同时,与交管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谁违停,谁收罚单。其实,多地交管部门已经开始利用单位、市民举报的图片、视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而我国公安部也拟推新规,拍照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可作为处罚证据。深受违停之害的居民,日后行使举报权更便利了,而且还可能被“举报有奖”砸中;而车主们恐怕就会有“时刻被人盯上”的感觉了,还敢恣意违停么?
违停,车主有错在先,可对违停车辆动用“私刑”也是违法行为。对车辆乱停乱放的处罚,只能由交管部门出面行使执法权,除此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什么理由,都无权对违停车主进行所谓“正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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