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家华 赵荣昌)记者从市政府官网获悉,为进一步畅通市民群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促进政府决策更加科学、透明,市政府办公厅已于近日印发《邀请市民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未来,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情况,原则上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可邀请2—3名市民代表列席相关议题。市民代表可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列席该议题的单位进行咨询;可根据会议安排就有关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
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有关事项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列席会议。具体来看,包括:研究制定生态环境、就业、社保、教育、卫生、交通、城市建设、土地征收、旧区改建等领域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制定行政审批、金融支持等重要涉企政策;研究确定和调整政府定价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市政府认为可邀请列席会议的其他事项。
报名时,市民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年满18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市户籍人员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信用良好。
《制度》也对报名方式作出明确,将通过自愿报名和市政府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推荐的方式征集市民代表;市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市民代表人选,并按年度进行动态管理。
新闻推荐
昨(6)日,“十佳庭审”获奖合议庭代表集体亮相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夏菲妮见习记者周靖文/图)昨(6)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