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查处电动滑板车、平衡车违法上路
近两年来,越来越多的电动滑板车开始在路面上出现,由于速度快、体积小、成本低,成为不少市民的代步工具。但因其为滑行工具而被交管部门严禁上路行驶。12月17日上午,四川首例骑电动滑板车致人死亡的案件宣判,男子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12月18日,成都市交警四分局对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违法上路进行了集中整治,并深入企业展开安全出行宣传。 交警部门提醒,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允许上道路行驶,民警将加大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2月18日上午10点过,在二环路西二段与光华村街交汇路口,一名小伙脚踏“风火轮”(电动平衡车)从路口经过被交警四分局民警拦了下来。“主要用来出门代步,骑这个要快一点。”小伙说,花了一千多元购买,但商家并没有告知他不能上路,所以才上路行驶。
随后,民警现场为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道法》等相关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依法将对其处以20元罚款。得知相关法规后,小伙表示以后不会再使用平衡车上路,并将平衡车折叠好乘车离开了。
“大部分使用者都是年轻人,他们图方便用来代步上下班。”成都市交警四分局二大队副大队长廖闽说,当天上午仅在青羊区便挡获了10余起骑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提醒:
电动滑板车等属于滑行工具
不允许上道路行驶
此外,为了让更多青年和企业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四分局还深入多家企业进行相关的交通安全培训,讲解违法案例。同时,多家企业代表还参与“拒绝电动滑板车上道路,安全文明出行”的倡议。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或者不对外公开的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交警四分局民警李光伟说。
交警部门提醒,针对这一类滑行工具在道路上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成都交警将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红星新闻记者 张肇婷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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