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后的首个国家级抽检结果出炉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目前保有量约2亿辆,年产量3000多万辆。但电动自行车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不少问题,诸如因电动自行车引起的火灾和超速引起的交通事故就频频见于报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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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成电动自行车不合格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2019年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其中,抽查了8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2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8.8%。
这些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到底存在哪些问题?这些质量问题又会给消费者的使用带来哪些困扰?记者请成都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相关工程师根据检验报告来为消费者做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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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成都企业上“黑榜”
12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报2019年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据通报,抽查了8个省(市)80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电动自行车产品,其中23批次产品不合格。记者注意到,23批次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中有一家为成都企业——成都申华车业有限责任公司,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80Z)“结构(地面距离),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3个项目不合格。
C
反射器和鸣号装置不合格占比最高
据了解,这是电动自行车实行新国标后的首个国家级抽检结果。重点对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防火性能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记者注意到,这23批次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车速限值,结构,车速提示音,淋水涉水性能,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电气装置和充电器与蓄电池等8个项目。其中,涉及反射器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批次数最多,达到了18批次。“电动自行车的反射器是借机动车头灯或其他外来光源照射,反射出足够强度的光线,提醒对方注意,从而保护自身。”据相关专家介绍,反射器有脚蹬、侧向和后方反射器3种。安装反射器可使电动自行车在夜间行驶时易于被识别,避免出现交通事故。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企业漏装侧反射器,或者反射器光学性能不符合要求,反光太弱不易被识别。
涉及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也达到了18批次。“电动自行车应当装有前灯和后灯。”相关专家介绍到,国家标准对灯照明的强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国家标准还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装有鸣号装置,鸣号装置的声压级应当为75dB(A)~100dB(A)。“这两个项目都是电动自行车参与交通行驶中保障安全的重要手段,这两个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肯定会对消费者在使用中带来潜在的威胁。”专家补充道。
有8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车速提示音项目不合格。“由于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的声音比较小,而且又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所以车速提示音对周边的行人和车辆都有安全提示作用。”相关专家介绍,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有车速提示音,当行驶车速达到15km/h时电动自行车必须持续发出提示音,并且车速提示音声压级满足55dB(A)~62dB(A)。
有6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淋水涉水性能项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总免不了要在雨天行驶,该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如果因进水而漏电可能会引发大事故。”相关专家介绍,按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淋水和涉水这两个试验。试验后,要求电动自行车各电器部件功能正常。其中,淋水试验要求向接通电源的试验车持续10分钟喷洒来自全方位的,流量为9.5-10.5L/每分钟的自来水;涉水试验要求试验车10分钟内在100毫米深水池以15km每小时的速度行驶500米。
有5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充电器与蓄电池项目不合格。“这个项目对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非常重要。如果使用输入、输出线及插头不合格产品的电动自行车时,有直接插在220V交流电上使用的风险,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产生触电、起火等安全隐患。”相关专家介绍,国家标准要求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同时,标准还要求电动自行车蓄电池有防篡改措施并满足相关要求:首先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其次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其后电动自行车不应当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最后电动自行车不应当有外设蓄电池托架。
有3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车速限值项目不合格。“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的要求,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且不得改装。”相关专家介绍,国家标准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同时,标准还要求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还有3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结构项目不合格,1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
记者注意到,市场监管总局已要求对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冷轧带肋钢筋、电动自行车、织物蒸汽机、空气净化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聚乙烯(PE)管材、家用清洁剂、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羽毛球、电冰箱、电饼铛、电源适配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小贴士
买电动自行车首先查看“QS”
根据此次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相关质检专家给出消费指南。
电动自行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管范畴,产品应当具有标志,消费者不应选购未取得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根据要求,取证企业应该在合格证、说明书或者外包装上标注“QS”标志,在标志下方有相应的许可证编号。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记者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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