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倪秀 记者 吴平) 记者5月8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成都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预拨运转补助、阶段性减免社保、缓缴公积金、减免房租、延期纳税等支持。
成都市将统筹市、区财政对公益性幼儿园的转移支付资金,对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符合市级财政补助条件的且持续举办的民办公益性幼儿园,一次性预拨不低于 5 个月的运转补助经费。目前,此项经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在阶段性减免社保方面,民办幼儿园登记为企业类型,面临暂时性办学困难、无力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2020年7月底。受疫情影响办学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执行期为 2020 年内)。缓缴到期后,民办幼儿园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时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此外,成都市还将支持和鼓励民办幼儿园做好教职工队伍的稳定与储备,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2 个月社保补贴、满 12 个月后再按照每人2000元给予岗位补贴。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50%予以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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