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成都 今日新都 今日温江 今日双流 今日郫都 今日简阳 今日彭州 今日邛崃 今日崇州 今日金堂 今日大邑 今日蒲江 今日新津 今日都江堰
地方网 > 四川 > 成都市 > 今日成都 > 正文

1月1日起 这些情况下不用提供生效证明

来源:四川法制报 2020-12-30 00:33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记者 刘冰玉)昨(29)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2021年1月1日起,由成都法院作出的裁判在全市法院执行立案,当事人可以不再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记者从成都中院了解到,全市法院在立案执行成都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时,申请执行人无需提供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当事人对一审案件申请执行立案的,由负责执行立案人员或诉讼服务人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审判案号信息查询案件是否已生效。针对二审案件申请执行立案的,执行立案法院不得以不能确定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为由拒绝当事人的执行立案申请。当事人需要凭借生效证明有其他用途的,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出具生效证明。

便利不止于此。目前,成都法院正在试用电子诉讼平台,待电子诉讼平台全面运行后,当事人或代理人需要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法院将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向申请人推送电子生效证明,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

新闻推荐

成都高新区的公园城市建设法则

实现从园区向城区、发展和治理方式的全面升级成都高新区的公园城市建设法则成都一环路高新段效果图。成都高新区交子...

成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成都这个家。

相关推荐:
“一二三”首航!2020-12-29 02:13
猜你喜欢:
评论:(1月1日起 这些情况下不用提供生效证明)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