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朱佳琦)提到奢侈品,就难逃“二手”“假货”“高利润”这些字眼,一名奢侈品饰品专柜柜姐将假货转手卖出了正品的价钱。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奢侈品倒卖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刑3年6个月。
尹某是某奢侈品饰品专柜的销售人员。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尹某从一微信网友处低价购买了该奢侈品商标的项链、手链、耳环、胸针等饰品500余件,随后将这些饰品以二手正品的名义和价格,卖给了经营二手奢侈品店的徐某,共计收取徐某124万余元。2019年1月,徐某在对外销售过程中,发现从尹某处购买的这些饰品竟然全是假货,于是立刻联系尹某进行处理,但双方未能协商解决。一怒之下,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尹某被抓获。
经查,尹某向徐某销售的饰品确实非正品商品,二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证实了销售的样式及数量。案发后,尹某将其上家微信删除,证明其主观上明知其销售的饰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属于明知故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尹某作为奢侈品专柜的销售人员,非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总计价值124万余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发后,尹某的亲友代为赔偿徐某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遂判决尹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由扣押机关依法销毁;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手机,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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