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5日电中国演出行业协会5日发布新制定的《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劣迹艺人”将受到协会会员单位1年期限至永久期限的联合抵制,且须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继续从事演出活动。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长朱克宁介绍,管理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演艺人员应当自觉遵守的从业规范,涵盖遵守社会公德、坚守契约精神、尊重合作团队与合作对象等十项义务性、责任性条款,以及十五项禁止性条款。办法还设立道德建设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具体承担演艺人员道德建设和从业自律等相关工作,将行业自律细化到具体操作层面。
据介绍,禁止性条款包括:因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损害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在营业性演出中以假唱、假演奏等手段欺骗观众,或者以违背伦理道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方式进行演出吸引观众;表演方式恐怖、残忍,利用人体缺陷,或者以展示人体变异等方式招徕观众;发表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歪曲历史事实、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等不当言论,或者发布不实信息,煽动他人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其他违背伦理道德或者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
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演艺人员违反从业规范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协会将监督引导会员单位在行业范围内分别实施1年、3年、5年和永久等不同程度的行业联合抵制,并协同其他行业组织实施跨行业联合惩戒。
管理办法规定,受到联合抵制的演艺人员需要继续从事演出活动的,本人或者其所属单位应当在联合抵制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经道德建设委员会综合评议后,给予是否同意复出的意见。对符合复出条件的演艺人员,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向会员单位和个人通报,取消联合抵制措施,并监督引导其参与行业培训、职业教育、公益项目等活动,改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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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内人士支持:选择艺人会更谨慎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正式发布《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后,记者采访了演出行业的相关人员,他们纷纷表示支持。“艺人的权益和责任,获得与担当,要一致,要对等,不能只顾索取。”某资深演出商刘先生告诉记者,“我非常支持出台这样的管理办法,净化演出行业。”
其实之前的《电影产业促进法》就首次将“德艺双馨”作为对从业者的要求写进法律,对劣迹艺人将采取严厉的规范措施。前段时间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明确提及网络直播平台不得为失德违法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和发声的机会。
这次演出行业协会发布更为细致的从业自律管理办法,更是让艺人的犯错成本更高,从而让艺人更严格地要求自己。比如翟天临,因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被北京电影学院撤销博士学位。沉寂一年后,演出舞台剧《弗兰肯斯坦》寻求复出,最近他的话剧《奶酪的诱惑》也正在全国巡演。如今《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发布后,他如果不符合复出条件,国内所有演出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就都不能让他参加演出。“对我们而言,也会在选择艺人时更加谨慎。”某资深演出商郭先生坦言。据《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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